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于3月26日印发至全校各单位、部门。这一细则是参照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下发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的,共包括“爱国守法、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严谨治学、教书育人”、“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服务社会”五个部分二十个条款。学校要求各单位、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学校每年度的年终考评与教师师德考评相结合,考评结果与个人评优、骨干教师评定、学科带头人评定等挂钩,作为教师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考评结果存入教师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