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网讯(记者 陈佩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并于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为做好新修订的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近日,我校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订)》专题学习研讨,掀起学习宣传新修订教育法的热潮。师生们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教育法》修订的背景,重点学习《教育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图文信息中心主任章继涛表示:“此次《教育法》修订的五个条款丰富了教育的指导思想、凸显了教育的重要地位、完善了教育方针、充实了教育内容,健全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法律规范和制度要求,其中重点之一是完善冒名顶替入学的法律责任,明确了违反教育公平正义行为的法律责任,让我们看到了党和国家对于完善冒名顶替入学的法律责任的决心,也让我们明确了教育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意义。我深刻体会到《教育法》的修订保证了各种教育主体的教育权利得到更充分的实现,教育义务得到更切实的履行,从而使教育活动有序、有效进行,是教育活动最坚实有力的保障。”
教务处副处长秦琛说到:“通过对《教育法》的学习,更新了我对法律的认识,深刻认识到在教育教学工作之中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和思想,遵守职业道德,加强师德修养,给学生以正向激励,成为学生的优秀楷模。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不断学习的精神,要树立‘教到老,学到老’的观念。要具备高超的专业技能,努力提高自己的学术境界和科研水平,脚踏实地履行自己的光荣使命。”
城市建设学院专任教师蔡礼丹表示:“《教育法》中有关教师的职责和义务让我深刻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继续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严格要求自身,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思政部专任教师李茹茵说到:“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订)》,使我对相应的法律法规的了解有所加深,同时也深深地认识到了作为一名教师的责任和使命。新时代思政课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师曹凤芹表示:“通过对新修订的《教育法》的学习,使我对教师这个职业和工作职责、义务有了更深的认识。只有知法才能守法、用法,通过本次学习,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理想信念。要想成为合格的教师,务必需要不断学习,充实自己,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育手段,用最规范的教育行为,给学生传授知识和方法。”
教育学院18本学前教育4班的金蝴甜说到:“深入了解了《教育法》之后,更新了自己心中作为未来教师需要尽的职责和义务,也学习到了国家对教育的不同层次都做了细化规定,针对不同群体,针对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有着相应的一些规范和标准。对于即将要走上教育行业的我们来讲,提前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有利于今后的职业成长,也有利于今后的工作开展。”